与 CVS 共享项目

如果要将新项目同时提交至 CVS 和 IBM® Rational® Asset Manager,那么在 Rational Asset Manager 中创建新资产之前请与 CVS 共享新项目。

开始之前

首先必须创建一个新项目,然后才能与 CVS 共享该项目。请使用下列指示信息以在 Eclipse 中创建新项目:在 Eclipse 中创建新项目

过程

  1. 要与 CVS 共享此项目,右键单击项目的名称并单击小组 > 共享项目
  2. 在“共享项目”面板中,选择 CVS 并单击下一步
  3. 在“输入存储库位置信息”面板中:
    • 要创建新位置,输入连接到您的 CVS 存储库环境所需的位置、连接和用户信息。单击下一步
      CVS 存储库的连接详细信息页面
    • 要使用现有的位置,选择存储库位置并单击下一步
  4. 为 CVS 中的项目选择模块名称。
    • 选择使用项目名称作为模块名称以使用项目的名称作为模块名称。
    • 选择使用指定的模块名称以输入项目名称以外的名称来显示为模块名称。
    • 选择使用现有模块以选择现有模块的任何目录来作为要显示为模块名称的名称。
  5. 可选: 在“选择标记”窗口中,输入要与之同步的标记。
  6. 在“共享项目资源”面板中,单击完成
  7. 在落实窗口中,在字段中输入任何必要的注释并单击完成以落实这些文件。 如果您看到文件名旁边的黄色柱面,那么您已成功地对 CVS 共享文件。如果您正在共享包含资产的项目,那么将在落实窗口中列示这些资产以及 .project 和 .settings 文件。
    具有黄色柱面的项目文件指示项目也存在于 CVS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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