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每个记录的条目数”条目(位置 33-35)为空白时,“源文件名”条目(位置 11-18)非空白。
省略“源文件名”条目(位置 11-18),或在“每个记录的条目数”条目(位置 33-35)中指定值。重新编译。
(C) Copyright IBM Corporation 1992,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