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檔案名稱」登錄 (位置 19-26) 不是定義為使用者控制的檔案。 它預設為程式控制檔。「檔案條件」登錄 (「檔案說明規格」上的位 置 71-72) 預設為空白。「原始檔案」及「目的檔案」是由不同使用者指定的外部指示器控制。 系統不處理「目的檔案」指示器。
在「檔案說明規格」中對應於「目的檔案名稱」登錄的「檔案條件」登錄中指定空白。 從「目的檔案」移除指示器,或使用對「原始檔案」指定的相同指示器。 重新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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