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指定」項目對於定義在子程序中的檔案無效;系統不處理此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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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子程序中只接受完整程序檔案。對於定義在子程序中的檔案,輸 入、更新和合併檔案的「檔案指定」項目(位置16)必須為F,如果是輸出檔, 則該項目必須空白。
回復. . .:請更正「檔案指定」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