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文件名”条目(位置 19-26)指定关键字文件,但“来源文件名”条目( 位置 11-18)指定包含相对记录号的记录地址文件。 忽略规范。
记录地址文件的“目的文件名”条目不能是关键字文件。 在“目的文件名”条目中指定不是关键字的文件。重新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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