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不是主文件、次文件或全过程文件;忽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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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 . . : 指定了“文件名”项(“输入记录”规范的位置7 - 16),其“文件标志”项(“文件描述”规范的位置18)不是P(主)、S(次 )或F(全过程)。
恢复. . . . . : 更改“文件名”项(位置7 - 16)或更改“文件 标志”项(位置18)。重新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