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进行索引的程序描述文件,“文件描述”规范的“关键字段长度”或“记录地址长度”条目(位置 29-30)非空白(“文件组织”条目的 I(位置 32)),或它不是记录地址文件(“文件标志”条目的 R(位置 16))。条目缺省为空格。
如果对文件建立了索引,则对文件组织选项(位置 32)指定 I;如果它是记录地址文件,则对“文件标志”选项(位置 16)指定 R;否则省略关键字段长度或记录地址字段选项(位置 29-30)。重新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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