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目的文件名”条目以数值开始、或它包含在符号名(A-Z、0-9、#、$、@) 中无效的字符、或在“文件描述规范”上未定义文件名,则它无效。 忽略规范。
在“来源文件名”条目中指定有效的文件名或在“文件描述规范”中定义该 文件。重新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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