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纖通道環境中進行一般作業期間,系統由受支持的配置和分區規則來定義。如果單一失敗導致這些規則的一或多個失效,配置仍為支援,直到更正失敗,然後配置會回到正常的支援模式。
配置術語的說明
路徑是兩個光纖通道埠之間的邏輯連線。僅當這兩個光纖通道埠位於同一區域中時,路徑才會存在。
核心交換器是指包含系統埠的交換器。由於大多數 SAN 光纖網路資料流量可能流經系統,請將系統放在光纖的核心。某些配置有一部只包含交換器間鏈結 (ISL) 的核心交換器,以及一部含有系統埠的儲存體邊緣交換器。在這項規則摘要中,儲存體邊緣交換器與核心交換器相同。
雙核心光纖設計是一種環境,其中,兩部交換器都同時設計成同一光纖中的核心交換器。每一個節點都有一個光纖通道埠,且該埠連接至每一個核心交換器。之後會使用分區,來確保只要可行,節點間的資料流量就只在單一交換器內流動。
SAN 配置規則
系統支援 SAN 供應商所支援的任何 SAN 光纖網路配置。
如需直接連接配置的相關資訊,請參閱規劃直接連接配置的相關主題。有關在配置到系統的直接連接時的特定需求,請參閱預防性維護規劃文件 Direct
Attachment of Storwize and SAN Volume Controller Systems。
經由 SAN 的節點連線功能:
- 若要使系統節點埠有一條可用的路徑,來指向系統中另一個節點上的埠,則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埠必須連接到相同的光纖通道 SAN。
- 進行 SAN 分區時,必須至少有一個區域中具有這兩個埠。
- 系統配置必須針對系統內資料流量,同時啟用這兩個埠號。只要其中一個埠號不在光纖通道本端埠遮罩中,就沒有可用的路徑。
- 在同一個 I/O 群組中,埠之間所有的節點間通訊都不得跨交換器間鏈結 (ISL)。只有在某些延伸系統配置中,才支援在相同 I/O 群組中之系統節點間的路徑中,使用 ISL。此項支援必須遵守「使用交換器間鏈結的延伸系統配置」主題中說明的特定規則。
- 對於系統中的每一個節點,必須至少有兩個埠的路徑是指向系統中的其他所有節點。系統節點指向同一系統中另一個節點的路徑數不得超過 16 條。
- 系統與交換器之間的光纖通道連線數會因光纖類型和不同的 SFP(長波和短波)而異。
儲存體系統連線功能:
- 系統和儲存體之間的連線需要最佳可用頻寬。為實現最佳效能和可靠性,請確保系統節點和儲存體系統之間的路徑不會跨越 ISL。如果您在這些路徑上使用 ISL,請確定有足夠的頻寬可用。需要 SAN 監視以識別故障的 ISL。
- 每個系統節點都必須具有針對每個儲存體系統的同一組全球埠名 (WWPN) 的路徑並且必須和所有其他埠一樣,對映每個包含相同控制器 LUN 號 (SCSI ID) 的 LUN。
- 如果系統節點和儲存體系統之間存在多個路徑而且某些路徑會跨越 ISL,請使用分區來防止系統使用跨越 ISL 的路徑。
- 當路由整個保持在光纖通道連線中並且不使用其他傳輸技術(如網際網路通訊協定 (IP))時,支援系統與儲存體系統之間的 SAN 路由技術。
主機連線功能:
- 在主機與系統節點之間,主機與系統之間的路徑最多支援 3 個 ISL 中繼站。
- 系統支援系統與主機之間的 SAN 路由技術(包括 FCIP 鏈結)。不過,如果使用長距離的 FCIP 連線,則凡是透過此技術連接的伺服器,其效能可能會降低。
系統間的連線功能:
- 若要使節點埠有一條可用的路徑,來指向系統中另一個節點上的埠,則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埠必須連接到同一個光纖通道 SAN,或鏈結的 SAN。
- 進行 SAN 分區時,必須至少有一個區域中具有這兩個埠。
- 系統上的系統配置必須啟用其系統上的埠號,以連接至夥伴系統。如果埠號不在光纖通道夥伴埠遮罩中,就沒有可用的路徑。
- 系統對於使用 Metro Mirror 或 Global Mirror 的系統間連線,支援 SAN 路由技術(包括 FCIP 鏈結)。
一般 SAN 配置規則:
- 為了能最有效使用交換器之間的可用頻寬,請在所有 ISL 上使用 ISL 幹線(亦稱為埠通道)。
- 當您使用基於 IP 的光纖通道 (FCIP) 或 iSCSI 連接時,最好在 IP 網路中使用巨大訊框。
- 每個系統可支援 2 - 8 個對應 SAN。
- 如果鏈結的延遲時間太長,可能會影響效能。有關 SAN 中的光纖通道連線長度,請務必符合
SAN 交換器供應商和其他連接裝置的支援聲明。
- 所有光纖通道裝置都必須經由 SAN 光纖網路來連接,且不得使用直接連線。
- SAN 必須只包含受支援的交換器、光纖通道延伸器和 SAN 路由器。請造訪下列網站,以瞭解特定的韌體層次與支援的硬體:
www.ibm.com/support
分區規則
附註: - 將這些規則套用於包含系統埠的所有光纖。
- 如果邊緣裝置含有更嚴格的分區需求,請遵循儲存體系統規則,來進一步限制系統分區規則。例如,IBM® DS4000®
系統不支援將儲存體系統 A 和儲存體系統 B 放在同一區域中。
儲存體系統分區:
- 對於大部分的配置,請遵循下列規則:
- 除非儲存體系統的分區準則另有指示;否則,請針對每一個儲存體系統,各建立一個區域,以包含來自每個節點的系統埠以及所有的儲存體系統埠。
- 包含系統和儲存體系統的區域不需要單一起始程式分區。系統埠需要相互登入以構成系統。
系統分區:
- 系統節點指向相同或夥伴系統中另一個節點的路徑數不得超過 16 條。只有在任一節點的光纖通道埠超過四個時,這項配置才會有問題。藉由分區,或是設定埠遮罩,讓它們無法用於本端系統或夥伴系統連線功能,這樣就可以符合這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