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运行期间,光纤通道环境中的系统由受支持的配置和分区规则来定义。 如果单个故障导致这些规则中的一条或多条失效,那么在纠正此故障并将配置恢复为正常受支持方式之前,配置仍受支持。
配置术语描述
路径是两个光纤通道端口之间的逻辑连接。
仅当这两个光纤通道端口位于同一区域中时,路径才会存在。
核心交换机是指包含系统端口的交换机。 由于大多数 SAN 光纤网流量可能流经系统,因此可将系统放在光纤网的核心位置。
某些配置的核心交换机只包含交换机间链路 (ISL),而其存储器边缘接取交换机则包含系统端口。 在该规则摘要中,存储器边缘接取交换机与核心交换机相同。
双核光纤网设计是指在同一个光纤网中将两个交换机指定为核心交换机的环境。 每个节点都有一个与所有核心交换机连接的光纤通道端口。然后,使用分区来确保只要有可能,节点间流量就只在单个交换机中流动。
SAN 配置规则
系统支持 SAN 供应商所支持的任何 SAN 光纤网配置。
有关直连配置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有关规划直连配置的主题。 有关配置到系统的直接连接时需要满足的特定需求,请参阅预防性维护规划文档
Direct Attachment of Storwize® and SAN Volume Controller Systems。
通过 SAN 的节点连接:
- 对于具有到系统中其他节点上端口的可用路径的系统节点端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端口必须连接到相同的光纤通道 SAN。
- SAN 分区必须至少在一个区域中具有这两个端口。
- 系统配置必须针对系统内流量启用这两个端口号。如果任何一个端口号不在光纤通道本地端口掩码中,那么将无法使用可用路径。
- 同一个 I/O 组中端口之间的所有节点间通信都不能跨交换机之间的链路 (ISL)。 同一个 I/O 组中的系统节点间路径中使用 ISL 仅在特定延伸系统配置中受支持。 此支持受“使用交换机间链路的延伸系统配置”主题中描述的特定规则所约束。
- 系统中的每个节点中都必须至少有两个端口具有到系统中所有其他节点的路径。 系统节点到同一系统中另一个节点的路径数不得超过 16 条。
- 系统与交换机之间的光纤通道连接数会因光纤类型和不同的 SFP(长波和短波)而异。
存储系统连接:
- 系统与存储器之间的连接需要最高可用带宽。为实现最佳性能和可靠性,请确保系统节点和存储系统之间的路径不跨 ISL。 如果在这些路径上使用 ISL,请确保有足够的带宽可用。 需要使用 SAN 监控来确定发生故障的 ISL。
- 每个系统节点都必须有到每个存储系统的同一组全球端口名 (WWPN) 的路径,并且必须与所有其他端口一样,映射所有具有相同控制器 LUN 号 (SCSI ID) 的 LUN。
- 如果系统节点与存储系统之间存在多条路径,并且某些路径跨 ISL,那么应使用分区来防止系统使用跨 ISL的路径。
- 当完全在光纤通道连接中进行路由并且不使用其他传输技术(例如,因特网协议 (IP))时,支持系统与存储系统之间的 SAN 路由技术。
主机连接:
- 主机和系统之间的路径在主机和系统节点间最多支持 3 个 ISL 中继段。
- 系统支持系统与主机之间的 SAN 路由技术(包括 FCIP 链路)。 但使用长距离 FCIP 连接可能会降低通过此技术连接的任何服务器的性能。
系统间连接:
- 对于具有到系统中其他节点上端口的可用路径的节点端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端口必须连接到同一光纤通道 SAN 或链接在一起的多个 SAN。
- SAN 分区必须至少在一个区域中具有这两个端口。
- 系统上的系统配置必须使其系统上的端口号能够连接到伙伴系统。 如果端口号不在光纤通道伙伴端口掩码中,那么将无法使用可用路径。
- 该系统支持将 SAN 路由技术(包括 FCIP 链路)用于使用高速镜像或全局镜像的系统间连接。
一般的 SAN 配置规则:
- 要在交换机之间最有效地利用可用带宽,可在所有 ISL 上使用 ISL 干线(也称为端口通道)。
- 当您使用基于 IP 的光纤通道 (FCIP) 或 iSCSI 连接时,最好在 IP 网络中使用巨型帧。
- 每个系统可支持 2 - 8 个对应 SAN。
- 等待时间较长的链路可能会影响性能。 请确保遵循 SAN 交换机供应商和其他所连接设备的有关 SAN 中光纤通道连接长度的支持声明。
- 所有光纤通道设备都必须通过 SAN 光纤网连接,并且不能使用直接连接。
- SAN 必须只包含受支持的交换机、光纤通道扩展器和 SAN 路由器。 请访问以下 Web 站点,以了解特定固件级别和受支持硬件:
www.ibm.com/support
分区规则
注:
- 将这些规则应用于包含系统端口的所有光纤网。
- 如果边缘设备包含多个严格的分区需求,请按照存储系统规则进一步限制系统分区规则。 例如,IBM®
DS4000® 系统不支持在同一区域中同时存在存储系统 A 和存储系统 B。
存储系统分区:
- 对于大多数配置,请遵循以下规则:
- 对于每个存储系统,创建一个区域,其中包含来自每个节点的系统端口及所有存储系统端口,除非由该存储系统的分区准则另行声明。
- 包含系统和存储系统的区域不需要单一发起程序分区。 系统端口需要相互登录以构成系统。
系统分区:
- 系统节点到相同系统或伙伴系统中其他节点的路径数不得超过 16 条。 仅当任一节点具有四个以上的光纤通道端口时,此配置才会出现问题。 您可以通过分区或设置端口掩码满足这些需求,这样它们就不能用于本地系统或伙伴系统连接。
更多规则适用于延伸系统配置。 有关延伸系统需求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有关延伸系统配置的信息。